[摘要]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芙蓉区人民政府组织对大同小学扩地重建工程项目范围内房屋实施征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芙蓉区人民政府对大同小学扩地重建工程项目范围内房屋作出了征收决定,具体内容如下。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芙蓉区人民政府组织对大同小学扩地重建工程项目范围内房屋实施征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芙蓉区人民政府对大同小学扩地重建工程项目范围内房屋作出了征收决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收目的:大同小学扩地重建工程项目建设需要。
二、征收范围:大同小学扩地重建工程项目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及其附属物,具体以本项目征收范围图为准。
三、征收部门:长沙市芙蓉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
四、征收签约期限:2015年4月20日至2015年7月18日
五、征收补偿方案:在本项目征收范围公布
六、被征收人权利与义务:被征收人应当积极配合房屋征收工作,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按照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标准与长沙市芙蓉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签订征收补偿协议。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在本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长沙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
201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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