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 请 流 程
报名 | 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户口薄原件或者居住证原件到户籍(居住证)或工作所在地社区或村委会领取填写《玉溪市城镇保障性住房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
审核公示 | 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政府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对、登记。 |
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政府在收件之后应当进行入户调查和邻里访问、初审,初审完成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 |
县(区)住建(保障)部门收件、登记,进行终审。对符合规定条件的,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 | |
配租管理 | 摇号选房: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红塔区(除高新区、研和工业园区外)范围内市级政府投资建设的城镇保障性住房摇号工作,摇号结果产生后,玉溪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通过短信、新闻媒体等方式告知已取得选房资格的申请人到户籍(居住证)或工作所在地住建(保障)部门领取《玉溪市正真保障性住房选房通知书》并将摇号结果告知项目产权单位或者运营单位,组织选房。 |
配租归档:选房结束后,项目单位或者运营单位向申请人出具由玉溪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制作的《玉溪市城镇保障性住房配租确认通知书》。项目产权单位或者运营单位再与申请人签订《玉溪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个人类)》。玉溪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将申请人档案归档,入住后对入住对象、入住条件开展定期核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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