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发布新规,自2025年3月1日起,空置房物业费将实施阶梯式减免,前24个月按70%缴纳,之后至空置结束按90%缴纳。新规还明确了物业费收费标准与等级,并特别指出保障性住房的物业费用限价标准。此外,物业代收水电费不得加价,禁止以停水停电催缴物业费,公共区域经营收益归业主共有。

长沙市近日出台了一项新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政策,该政策对空置房的物业费缴纳方式进行了重大调整。根据新规定,从2025年3月1日开始,空置房的业主将享受到物业费的阶梯式减免。具体来说,前24个月的物业费只需缴纳70%,从第25个月开始至空置结束,物业费则按90%缴纳。这一政策的实施,无疑将为空置房的业主带来实质性的经济减轻。
此外,新规还对物业费的收费标准与等级进行了明确划分。物业服务等级分为四级,其中一级最低,四级最高。各等级的物业费收费标准可在基准价基础上最高上浮百分之三十。与2019年的文件相比,新规的基准价普遍有所上涨。然而,这些政策并不适用于保障性住房,保障性住房的物业费用执行另一套限价标准。
在配套规定方面,新规明确指出,物业代收水电费不得加价,同时禁止以停水停电的方式催缴物业费。装修服务费、垃圾清运费等实行政府指导价,而公共区域的经营收益则归业主共有,并优先用于补充维修资金。
总体来看,长沙市的这一新政策,不仅优化了物业费的缴纳方式,也加强了对业主权益的保护,显示了政府在物业服务管理方面的积极态度和改革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