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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不买订金不退? 长沙市住建委执法局现场“解惑”

红网  作者:岳瑾 肖日凡  2016-08-31 09:58

[摘要] 购房前预付了订金,不想买了能退吗?“认筹”活动到底合法吗?签订购房合同前开发商要出具什么文件?……今日,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局在岳麓区步步高梅溪新天地举办执法宣传日活动,向市民现场宣传商品房销售法律法规,介绍供排水、燃气管网安全设施保护以及建设工地文明创建标准、规范和要求等。

购房前预付了订金,不想买了能退吗?“认筹”活动到底合法吗?签订购房合同开发商要出具什么文件?……今日,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局在岳麓区步步高梅溪新天地举办执法宣传日活动,向市民现场宣传商品房销售法律法规,介绍供排水、燃气管网安全设施保护以及建设工地文明创建标准、规范和要求等。

王先生在长沙市岳麓区某楼盘看中了一套商品房,今年6月中旬到售楼部交了订金5000元人民币。“当时开发商说认筹5000元抵20000元,而且订金可以退,所以我就先交钱了。”王先生说,买房主要是考虑孩子读书,但后来发现该楼盘并不在理想学校的学区内,故不愿购买该商品房。“我就想问问,这个订金能退吗?”

“消费者要重视认购书的签订。”针对王先生的疑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局岳麓大队队长马韬解释说,订金是认购书中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买卖双方发生争议的焦点,购房者要分清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定金是在订立或履行合同前的一种担保方式,买受方违约不予退还,出让方违约应当双倍返还;订金属于预付款,在双方不能达成交易时出让方原则上应当退还,但如在交纳订金时有其他限制性的约定,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根据约定办理。

此外,马韬提醒,很多售楼部在开盘前都会举办诸如办理VIP会员等优惠活动,但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收费。“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就向买受人收取‘认筹金’‘诚意金’等预订款性质费用,市民可向我单位投诉,我局将依法进行查处。”马韬说。

在今日的执法宣传日活动中,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局岳麓大队工作人员集中为市民答疑解惑。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局针对商品房销售法律法规,供排水、燃气管网安全设施保护以及建设工地文明创建标准、规范和要求等知识进行了全面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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