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月22日上午,记者从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印发的 《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株洲已经从2月21日起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统一为1.50%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
2月22日上午,记者从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印发的 《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株洲已经从2月21日起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统一为1.50%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之前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此前,当年归集和上年结转的公积金存款利率分别为0.35%和1.1%。
“存款利率的调整充分考虑到了缴存职工的利益,确保账户余额不贬值。”市住房公积金相关负责人这样介绍,根据上年度本市缴存情况粗略计算,缴存职工平均每人能够增加110元左右的利息收入。
存款利率提高后,缴存者究竟能多拿多少利息?假设市民每个月从工资中提取500元缴存公积金,单位也会支付500元公积金。一年下来,共缴存公积金12000元。如果按照过去当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活期存款利率0.35%计算,则利息为42元。如今,按照新政策下的1.50%的年利率计算,能获得的利息为180元,多得138元利息。
去年,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达到31.05亿元,仅次于长沙,成为全省第二个年缴存额超30亿元的城市。今年1月份,全市共发放贷款2.72亿元,同比增长97%,业务量1032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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