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购房者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或贷款业务时,不再需要提供民政局开具的“单身证明”,仅须签订《住房公积金业务声明书》。市民反映,比之前要本人带着户口本去民政局“自证单身”,签订“声明书”的方式更加便捷了。
日前,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购房者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或贷款业务时,不再需要提供民政局开具的“单身证明”,仅须签订《住房公积金业务声明书》。市民反映,比之前要本人带着户口本去民政局“自证单身”,签订“声明书”的方式更加便捷了。
“2015年9月,民政部门宣布不再开具婚姻证明后,我们就率先实施用户口本暂代单身证明的办法,确保单身职工公积金业务的正常办理。”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以《住房公积金业务声明书》代替“单身证明”是对之前暂行政策的进一步完善。以前,办理公积金提取或贷款时需要提供单身证明,主要是由于婚姻状况涉及首套房的认定,避免部分人利用“假离婚”等手段骗取公积金贷款。
根据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声明书”范文,购房者只需填写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并勾选婚姻状况,后签名并按上手印即可。但是,若对声明内容作假的,需归还住房公积金提取或贷款金额,并在五年内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得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本人相关信息将纳入征信系统。
除了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启用《住房公积金业务声明书》外,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使用《婚姻状况承诺书》代替了“单身证明”,公积金业务办理流程进一步得到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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