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长沙房屋质量投诉641例 9成投诉已解决
红网 作者:岳瑾 2016-01-07 18:58
业主投诉长沙富兴汇中央2期房屋质量堪忧。
网友投诉长沙高星物流园二期房屋漏水。
“我家是顶楼,一下雨屋顶就漏水。”“我的地板裂缝都有一个手指宽了。”“我家有多处空鼓,这怎么
收房?”……这些问题既是当前建设工程存在的质量“通病”,也是市民投诉的重点。今日,记者从长沙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了解到,2015年,该站共受理
房屋质量投诉641起,同比去年上涨二成,9成投诉已解决。其中,渗漏投诉仍居首,占49.79%。
2015年“渗漏投诉”居房屋质量投诉首位 网友“默默无闻74”是长沙富兴汇中央
小区的
业主。原定于2016年1月2日去交房,却让他很郁闷。“
房屋屋顶、墙壁开裂严重开裂、空鼓现象;地板、墙砖、
飘窗台严重空鼓、破损现象;
厨房和厕所漏水严重……”网友“默默无闻74”向红网“消费维权”投诉称,更让业主们心寒的是,300多业主填写了拒绝
收房表,并且按照合同给长沙市金地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了拒绝收房信函,而
开发商却直接拒绝收函。
无独有偶。网友“笑天庞”2015年年初在湖南中南鑫邦置业有限公司手中购买高星物流园二期3-10栋119和120号房,同年9月交房候却发现后墙漏水严重。然而,网友“笑天庞”与
开发商交涉多次却没有任何结果。
来自长沙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市质监站”)的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1-12月,该站受理
房屋质量投诉641起。其中,渗漏投诉约320起,占49.79%;开裂投诉约160起,占25%;其他投诉(尺寸不符、节能、
交房条件不符等)约161起,占25.21%。
2016年“质量回访”制度将减少房屋质量“通病”
根据规定,建设工程在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责任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超过保修期的
房屋质量问题则按照《
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法处理。例如,查询可知,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
卫生间、房屋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工程
采暖系统,保修期为2个采暖期;电气管线、给
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保修期为2年;接受质量监督并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的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为2年;保温工程的保修期为5年。
“2014年开始我们启动了一个三年行动计划。”据长沙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相关负责人介绍,目的是大幅度提高
住宅工程质量的水平,争取3年内逐步减少这些质量“通病”。“三年行动计划开展后,截至目前,我们发现长沙建设工程质量在向好的方向发展。”该负责人举例,在近期监测的某
楼盘中,渗漏问题已经基本消除。此外,2016年,市质监站还将不定期随机抽查长沙市内竣工2-3年的
房屋,此举将有助于进一步减少建设工程质量的那些“通病”。
不过,2015年投诉量的增加又是何因?该负责人指出,从2010年—2015年,以5年为一个质量
周期,一般
业主投诉集中在第三年到第五年。此外,随着
住宅面积总量的逐年递增,质量投诉也随之增加。另外,从统计中发现,投诉中还包含了很多2008年、2009年交房的
房屋,重复投诉占比5%。“初步估算,目前的投诉比例仍保持在0.3‰以内,量并不大。”该负责人称。
“
房地产市场疲软,
开发商‘以价换量’的策略对
去库存效果显著,但从另一方也成为
房屋质量投诉增加的一大诱因。”一位不愿具名的地产人士表示。
多条途径可投诉 建议市民理性维权
“只要是涉及
房屋质量问题的投诉,市质监站都会按要求和规定为投诉人进行处理。”市质监站相关负责人称,2015年,该站共受理房屋质量投诉641起,9成投诉已解决。在维权时,
业主与
开发商若涉及赔偿问题,包括如何赔偿、赔偿多少诸如此类,市质监站只能介入协调,若双方协调未果,业主应提出仲裁或诉诸法律,维护自身权益。
他同时提醒,
业主维权应当理性。一些由于各种
楼盘问题引发的不理性维权屡见不鲜,如采取冲撞、打砸的方式,不但无法实现维权的目的,还涉嫌违反治安、刑事等法律规定,得不偿失。
“
业主到市质监站投诉有三条途径。”据该负责人介绍,可以通过拨打投诉受理电话0731-84694018或到长沙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现场投诉,还可以登录官网(www.csjszj.cn)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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