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是岳麓区一小区业主,住宅面积为96.88平方米。有一次下大雨,家里墙壁出现渗水,但物业公司服务态度差,办事拖拖拉拉。而且,小区经常发生盗窃,很多业主不满,纷纷拒交物业费。近期,物业工作人员通知我们,如果再不交物业费,就要把我们告上法庭。请问,我们能否拒交物业费?
我是岳麓区一小区业主,住宅面积为96.88平方米。有一次下大雨,家里墙壁出现渗水,但物业公司服务态度差,办事拖拖拉拉。而且,小区经常发生盗窃,很多业主不满,纷纷拒交物业费。近期,物业工作人员通知我们,如果再不交物业费,就要把我们告上法庭。请问,我们能否拒交物业费?(吴女士)
湖南英萃律师事务所潘艺律师:物业服务企业是业主委员会依法选聘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受法律保护,对业主具有约束力。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物业服务,业主有义务按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在物业费纠纷案件中,常见业主以物业管理服务存在瑕疵抗辩,但业主得到法院支持的比较少。
如果业主确实觉得管理不好,好以书面形式向物业公司提出异议并保留相关证据。若物业公司拒不改正,也要提出相应的证据,证明物业存在严重问题,法院才会酌减物业管理费。当然,实在对物业服务企业不满的话,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经全体业主的过半数同意,业主委员会可以解聘物业服务公司并重新选聘。
吴女士因房屋墙壁渗水遭受损失,要求物业公司来赔偿,这类纠纷与物业公司所提供物业服务并无关联,实属另一法律关系,业主不能以此作为拒绝交纳物业费的抗辩理由,而应另案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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