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家住内黄县井店镇的男子崔勇(化名)为筹措资金做生意,竟将他人房屋抵押贷款。9月22日,犯罪嫌疑人崔勇迫于压力,在家人的陪同下到内黄县公安局长庆路派出所投案自首。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家住内黄县井店镇的男子崔勇(化名)为筹措资金做生意,竟将他人房屋抵押贷款。9月22日,犯罪嫌疑人崔勇迫于压力,在家人的陪同下到内黄县公安局长庆路派出所投案自首。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13年11月,崔勇看中一个商机准备大赚一笔,苦于没有本金,于是想向朋友曹某贷款。曹某提出需要提供不动产进行抵押。崔勇竟打起了自己在县城租住房屋的主意。
崔勇凭着记忆伪造出《房屋转让协议》和购买房屋票据等手续。为了取信于曹某,崔勇又找到自己的亲戚崔坡(化名),将该房屋转让协议上的所有人写成崔坡。崔勇将名义上是崔坡的房子抵押给了曹某,顺利获得贷款26万元,并约定贷款期限两个月,如在规定期限内还不上贷款,该抵押房屋将归曹某所有。
两个月后,崔勇血本无归。穷困潦倒崔勇一走了之。眼看贷款收回无望,曹某于2014年2月28日将该抵押房屋以25万元的价格卖给了罗某,并签订房屋转让协议。直到2014年7月,房主李某才发现自己的房子被“卖掉”。李某连忙到内黄县公安局长庆路派出所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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