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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长沙调整直管公有住房租金

红网  2015-06-30 09:34

[摘要] 6月29日,记者从长沙市发改委获悉,经 同意,决定从2015年7月1日起对长沙直管公有住房租金标准作出调整。

6月29日,记者从长沙市发改委获悉,经 同意,决定从2015年7月1日起对长沙直管公有住房租金标准作出调整。

直管公有住房不同于廉租房公租房,是指 公有房屋管理部门 公有房地产和管理的托管房地产及代管房地产,包括解放时没收、代管、接收、改造的各类私有、公有房地产以及解放后逐年新建和扩建的公房。

随着时代的变迁,各城市的直管公有住房均在逐渐消失,只有一些历史文化名城还有所存在。据统计,目前,长沙市的直管公房有80万平方米,其中直管公有住房62万平方米。全市直管公有住房2200栋左右,住户13100户。

长沙市发改委党委委员、总经济师熊景业表示,7月1日调整主要包括四大项:改革直管公有住房计租方式,由原来百分制计租改为按使用面积计租;直管公有住房租金标准由现行2.07元/100计租分调整到4.0元/平方米,其中,砖木和简易结构(即没有卫生间厨房的)住房按9折计算;对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承租人,所承租的直管公有住房的房屋租金按调整后的租金标准的5折计算;对不符合《长沙市人民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直管公有住房租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的承租人资格的,可按市场价格标准收取租金。

潇湘晨报将长沙直管公有住房租金调整前后价格进行了比较,据了解长房集团直管公有住房租户,户均租赁面积一般为45平方米左右,因此一户家庭每月调整前的租金为90元左右,调整后大概需要180元。虽然调整后租金有所上浮,但根据低保户可以享受5折计算保障措施,持有《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承租人,相当于租金没有变化。

[解读]

直管公房投机经营现象严重

为什么在现阶段调整直管公房住房租金标准?

长沙市发改委党委委员、总经济师熊景业解释,目前过低的租金标准已经严重影响了长沙直管公有住房的正常运营,另外,计租办法不合理,成本与价格严重倒挂

“调整前的租金标准执行至今已有16年。劳动力成本、材料成本的上升使目前执行的标准早已不符合当前物价水平,只能对房屋进行日常性简单维护及应急性抢修、抢险等,不能充分保证房屋的安全使用,给租户的生活质量造成较大的影响。”熊景业表示。

由于直管公有住房的主要位置大部分处在城 ,比如蔡锷路、中山路、黄兴路、同泰街等繁华路段,交通便利,生活比较方便且租金比较低廉,与市场租金标准差价较大,因此利用直管公有住房擅自转租、转让、改造经营等投机经营现象日趋严重,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根据长沙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直管公有住房租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长沙马上将对直管公有住房的承租人资格进行审核。承租人只有符合条件才能签租赁合同,合同有效期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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