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56岁的老谢将积蓄9000元存入银行,几年后发现存款被盗,向银行讨要说法未果,遂将怒气发泄至银行固定设施,携带三角铁怒砸银行ATM机、玻璃门、液晶电视、叫号机等。
56岁的老谢将积蓄9000元存入银行,几年后发现存款被盗,向银行讨要说法未果,遂将怒气发泄至银行固定设施,携带三角铁怒砸银行ATM机、玻璃门、液晶电视、叫号机等。
昨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通报,该院判决老谢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拘役五个月。
心生不满砸毁财物
去年8月28日中午12点,老谢携带了一条三角铁到塘厦镇某邮政储蓄银行,对银行的银行ATM机、玻璃门、液晶电视、叫号机等一通打砸。之后,公安民警赶到,将老谢带回了派出所。经初步估算,物品损坏价值约33400元。
老谢缘何要猛砸银行?原来,他因患残疾至今未婚,在东莞打工多年,好不容易攒了近万元,几年前他在该银行存入了9000元。
去年某天,老谢去查询余额时,发现存款不见了。于是他马上打出银行流水,发现存款分10次被盗取,其中8次在塘厦的一个柜员机被盗取,另外2次在他外地老家被盗。
于是,老谢向银行讨说法,银行则叫他去报案。老谢到派出所报案后,钱也一直没有找回。
触犯刑律构成犯罪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认为老谢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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