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日(11月18日)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贷款做出新的调整: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就可办理公积金贷款,取消公积金贷款个人担保费,公积金提取条件更宽松。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1月18日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贷款做出新的调整: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就可办理公积金贷款,取消公积金贷款个人担保费,公积金提取条件更宽松。
公积政策主要变化:
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可转移异地公积金合并计算。(调整前:需足额缴存12个月(含)以上才可办理贷款。)
2、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
文件内容:
长沙公积金相关政策调整
1.10月30日,湖南出台《关于调整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对省直公积金做了调整,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两成。解读湖南省公积金贷款政策 首套房首付2成
2.长沙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行政审批项目流程精简后,长沙公积金办理手续只需3,2个工作日即可到账。长沙3提取公积金 不需再开"购房原因证明"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长沙住房公积金新政中的变化未涉及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更早前的10月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提出取消公积金贷款个人担保费,长沙公积金新政对这一条进行了明确,个人担保费正式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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