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酝酿已久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终于浮出水面。记者25日获悉,由住建部、发改委、人保部联合出台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11年4月1日实施,这是我国第一个专门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的部门规章。
(来源:经济参考报)卖二手房,赚取差价、协助签订“阴阳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将受严惩。
酝酿已久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终于浮出水面。记者25日获悉,由住建部、发改委、人保部联合出台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11年4月1日实施,这是我国个专门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的部门规章。该《办法》明确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不得从事赚取差价、协助签订“阴阳合同”、为不符合交易条件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办法》强化了对房地产经纪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和责任追究。其中,明确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可以采取约谈、记入信用档案、媒体曝光、取消网上签约资格等多种管理手段和监督措施,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价格违法、赚取差价、不正当竞争、分割出租、挪用交易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可以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以至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
在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方面,《办法》围绕房地产经纪的内涵、房地产经纪合同行为、交易资金监管制度、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的从业禁止行为等六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其中,《办法》要求对房地产经纪服务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同时,《办法》要求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代收代付交易资金的,应当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划转交易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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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联手整顿房产中介 出台政策严禁吃差价
(来源:上海证券报)我国首部专门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的部门规章出台。“吃差价”、协助签订“阴阳合同”等被正式列入“从业禁止行为”,房产中介的“黑手”时代面临终结。
记者25日获悉,住建部、发改委、人保部近日联合出台《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将于4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国个专门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的部门规章。
《办法》强化了对房地产经纪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和责任追究。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价格违法、赚取差价、不正当竞争、分割出租、挪用交易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可以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以至停业整顿等行政的处罚。
在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方面,《办法》对房地产经纪合同的形式和基本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实行交易资金监管制度。《办法》要求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代收代付交易资金的,应当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划转交易的资金。
此外,《办法》还明确了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的从业禁止行为。明确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不得从事赚取差价、协助签订“阴阳合同”、为不符合交易的条件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业内数据显示,目前从事房地产经纪的人数已达100多万,其中有资质证书的仅有几万人,房产中介市场的混乱局面令人担忧。
“《办法》在有力规范经纪行业的同时,也将强化楼市调控的力度。”中原地产三级市场研究总监张大伟表示,在2010年的房地产系列调控中,楼市交易、供应等环节大部分都已涉及,此次规范整顿中介市场将避免出现部分政策的执行力度减弱从而影响调控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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