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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房价病根在土地垄断 房价上涨因为房产投机

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0-03-14 09:24

[摘要] 站在发言席上,梁季阳委员直奔主题:“当前比较流行的观点:由于我国土地资源紧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需求大于供给,房价上涨是必然的。” 随着梁季阳掷地有声的发言,掌声一次次在人民大会堂响起,8分钟发言,5次掌声表示了全国政协委员们对梁季阳委员观点的认同。

政协委员梁季阳8发言赢得5次掌声

两会现场

昨天下午,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举行大会发言,最后一位发言的是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研究员梁季阳委员,他认为造成当前高房价的病根在于土地垄断,规范房地产市场要降低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程度。短短8的发言,梁季阳委员获得了在场2000多位委员的5次掌声。

需求大于供给是错误的舆论导向

站在发言席上,梁季阳委员直奔主题:“当前比较流行的观点:由于我国土地资源紧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需求大于供给,房价上涨是必然的。错了!这是一种错误的舆论导向!”

梁季阳的话让在场的人们精神一振。

“房地产市场的病根在于土地垄断,在于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梁季阳接下来的发言为他迎来一阵掌声。

“地方政府是房地产交易中的获利者。据统计,2009年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已 过1.5万亿元,不少城市的土地出让金已经占地方财政收入近50%。”

“为什么在房价下跌的时候,地方政府总会或明或暗地‘托市’、‘救市’?原因是不言而喻的!”

房价快速上涨的另一个原因是土地、房产的投机。近年来房地产商大肆囤地、炒地,地王频现。由于房地产的暴利,许多与建筑业并不相干的企业蜂拥进入房地产市场,包括一些大型央企纷纷涉足房地产业,获利颇丰。”

“据统计,目前十大房地产企业的土地储备规模超过3亿平方米,可供各自开发七八年,甚至超过10年,1998年至2008年10年间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土地,目前仍有近40%囤积在开发商手中。”

没有一个大国靠卖地支撑政府支出

梁季阳委员认为,过高的房价和房地产的暴利破坏了社会的公正公平,败坏了社会风气,威胁了社会和谐稳定,严重地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过高的房价给人民群众生活造成了巨大的压力,阻碍了扩大内需、拉动消费政策的落实。由于房地产行业占有国民经济中过高的比重,挤压了其他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的资源分配、金融支持和发展空间,不利于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升级。房产泡沫是经济发展的重大隐患,一旦泡沫破灭将会造成灾难性后果。

梁季阳首先建议降低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程度。“世界上没有一个大国是靠出卖土地来支撑政府支出的。”还要禁止房产投机,遏制住宅投机,对住宅空置者征收闲置税,也可以借鉴韩国的一户一宅、多宅重税的政策。

“‘住有所居’是党中央、国务院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我们相信党和政府有能力给人民提供满足基本需求的住所,就像我们以仅18亿亩的耕地成功解决13亿人民的温饱一样。安居而乐业,才是真正的小康社会!”

随着梁季阳掷地有声的发言,掌声一次次在人民大会堂响起,8发言,5次掌声表示了政协委员们对梁季阳委员观点的认同。(来源: 北京晚报  )

10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月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0.7%,涨幅比1月份扩大1.2个百分点;环比上涨0.9%,涨幅比1月份缩小0.4个百分点。虽然有关楼市的调控措施陆续出台,但高烧的房价并没有出现明显的退烧迹象。这从已公布的1月和2月份的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中就可以看出端倪。

持续高烧的房价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在两会上高房价再次成为众矢之的。接受记者采访的多位代表委员明确表示,部分城市的高房价已超出普通百姓的承受能力,如果楼市持续高烧,不排除会有新的调控政策出台,相信在一系列的调控政策作用下,高房价将面临回调压力。

聚焦 高房价成众矢之的

和每年两会一样,在今年两会上,楼市再次成为代表委员们热议的话题之一,其中,有关高房价的讨论更是持续升温。

的确,在去年底至今年初一系列楼市调控政策陆续出台的大背景下,虽然部分城市的楼市成交量出现了一定幅度的下跌,部分城市房价出现了一丝“松动”的迹象,但房价总体仍然持续走高。

政协委员、山东经济学院房地产经济研究所所长郭松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近些年来,住房价格快速增长与大多数居民家庭 的 住 房 支 付 能 力 差 距 越 来 越大,不能满足城镇大多数居民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其中,深圳、北京、上海等城市房价几乎成一倍、两倍地增长;一线城市房价的增长,又带动了二线城市房价增长,房价高企,连中等收入家庭都望房兴叹。

政协委员孙继业在其提交的“关于切实解决买房难的提案”中指出,目前我国平均房价收入比已达8倍,远远超出世界银行5比1的警戒线标准,超出了普通百姓的承受能力。房奴、蜗居、蚁族等新词迭出,反映了部分购房者的现状及心态,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一个严重问题。

九三学社中央、民革中央也分别提交了“关于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提案”和“关于切实加强宏观调控,努力构建和谐楼市的提案”,这些提案也将矛头直指高房价。

九三学社中央指出,2009年以来房价一路疯狂走高,高企的房价让老百姓望房兴叹,而近期各地新拍楼面价屡创新高、居民恐慌性购房与绝望性观望并存,都显示出社会对房价继续走高的预期。房价过快上涨,将导致经济泡沫加剧、不利于房地产市场和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采取措施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十分紧迫。

民革中央认为,当前,畸高的房价严重脱离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购买力,老百姓改善住房的需求和低购买力与高房价之间的矛盾正逐步演化成房地产市场最主要、最尖锐的矛盾,这不仅不利于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而且已经成为影响未来我国经济能否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

聚焦 高房价背后有多重“推手”

在代表委员们对高房价提出强烈质疑的同时,国家调控政策的矛头也已经指向了高房价。这从去年底以来出台的一系列调控政策中就能看出,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再次强调,要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势头,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住房需求。

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明确将从多方面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一方面中央财政拟安排保障性住房专项补助资金632亿元,比上年增加81亿元。建设保障性住房300万套,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280万套,继续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另一方面,要继续支持居民自住性住房消费。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用地供应,加快普通商品房项目审批和建设进度。同时规范发展二手房市场并盘活租赁市场。

对于投机性购房行为,政府工作报告中也特别强调,抑制投机性购房,要加大差别化信贷、税收政策执行力度,完善商品房预售制度。与此同时,完善土地收入管理使用办法,抑制土地价格过快上涨。加大对圈地不建、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中央现在已经给各个地方和城市下达了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任务和解决房价过高、过快上涨的任务。”在近期举行的记者发布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在接受记者提问时再次对“调控房价”做出保证。他表示,要对第二套房的消费用“经济办法”进行控制,同时要对土地供应和开发商“捂盘惜售”的现象加强管理。

那么究竟是哪些因素在助推房价持续飙升呢?在两会上,代表委员们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政协委员陈春林在其提交的“关于加大房地产宏观调控力度的提案”中明确指出,现房价狂涨的很大原因是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政策,高价位的土地出让金是推高房价的主要原因之一。

人大代表、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宗庆后认为,地价过高、税费过高、房产暴利是导致当前房价虚高的主要原因,建议国家采取控制地价、控制税费、控制利润的“三控措施”降低房价,把开发商利润控制在国际惯例通常不超过5%的合理范围。

政协委员李小棠在他提交的提案中称,在推动房价上涨的诸多因素中,境外炒房资金的作用不可忽视,去年年底,摩根士丹利等国际大财团纷纷将其囤积的楼盘分拆抛售,获取暴利,而一线大城市的中高档小区中,一些境外人士一人拥有数套乃至数十套房产也并不鲜见。

聚焦 高房价面临回调压力

尽管公布的数据显示房价仍在继续上涨,但接受记者采访的人士普遍认为,中央调控高房价的态度已经十分坚决,如果房价持续高烧,那么不排除会有进一步的调控措施出台。

杨红旭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从房价月度环比来看,经历了2007年9月至2009年12月这一轮V型走势后,2009年12月我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环比增幅再次攀上1.5%,创26个月来的涨幅,仅次于2007年9月的1 .7%和2007年10月的1.6%,属于2005年有此统计数据以来的历史第三高值。2010年1月环比涨幅收窄至1.3%,2月环比上涨0.9%,涨幅比1月份缩小0.4个百分点,显而易见,涨幅在加速收窄。

杨红旭指出,按此速度推算,二季度就有可能出现环比负增长,即房价出现整体性下跌,最晚不会超过三季度。同时,两会期间,传递出政府抑制房价的决心很大,调控政策不可能放松,除非下半年楼市出现异常低迷之势,才有可能放松。基于此,今年二季度之后,房价将以下跌态势为主(是月度变化)。但由于2009年下半年房价涨幅偏大,2010年全年的同比2008年全年的房价指数,依然会是正增长。

人大代表、重庆南方集团董事长孙甚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政府工作报告实际上已经是房价调控的强烈信号,将会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对于一般非高档性的商品房来说,后期房价走势应该是稳中有升的态势。

“无论是从总理的报告中,还是重庆市政府对房价的调控措施里,都可以看到,如果房价得不到抑制,政策肯定会出台一些更加严格的调控措施。”孙甚林表示。

郭松海委员认为,各级政府要引导有品牌、有实力的企业开发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对于中小套型住房,在财税、土地、信贷政策上予以优惠,使房地产开发的供给结构与中低收入家庭真实需求逐步相吻合。此外还应该建立房地产社会监督委员会,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力度。包括对市场、土地以及其中存在的腐败和恶意哄抬房价等行为进行严格监督和管理。

在各种调控措施中,呼声的还有物业税这项建议。部分代表委员们认为,应该借鉴国外一些国家的经验,在合适的时机加快推出物业税,尤其对第二套住宅或物业施以重税,但是也有一些代表委员指出,物业税的制定中有许多细节,比如物业税的开征对象、套房及多套房征收方式的区别等等,实施起来也较为复杂,应该更加谨慎,同时要防止物业税征收反推房价走高现象的发生。

人大代表、山西晋城市市长王茂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要解决中低收入者住房难的问题,还应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增加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供给,扩大保障性住房覆盖人群的范围,同时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对不符合廉租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条件,又无力购买商品房的家庭,提供公共租赁房。 ( 鹏 杨烨 晶)来源:经济参考报 

今年两会期间,有关房地产的提案占了所有提案的半壁江山,而其中关于物业税的提案更让楼市各方心弦紧绷,也引发了十分激烈的辩论。

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是物业税开征的坚决拥护者,他提出一份《关于抓紧研究、准备出台物业税(房地产税)的提案》,建议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在我国开征物业税的方案。反对人士则认为,征收物业税不仅无益于降低房价,甚至有可能使"房奴"升级为"税奴";更有甚者表示,如果对二套以上住房征收物业税,可能会导致中国百万家庭为避税而"妻离子散"。

一辩:该不该?

物业税是财产税,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所有者每年交纳一定税款,而应缴纳的税值会随着不动产市场价值的变化而变化。我国物业税改革的大体框架是,将现行的土地出让金、房产税、土地增值税等税费合并,转化为房产保有阶段统一收取的物业税,并使物业税的总体规模与之保持基本相当。

针对物业税应不应该征收的问题,辩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物业税能否确实抑制房价的大幅上涨之上。

拥护方表示,开征物业税会使房产持有成本增加,抑制新房市场里的投机性购买行为,而拥有多套房产者也可能因此而转让房产,增加二手房源。一手房和二手房市场同时进行,房价自然会向合理的水平回归。

据房地产中介机构统计,当前一线大城市的投资性和投机性购房已超过30%,而这是导致房价飞涨的主要原因。

贾康在其提案中表示,在房地产保有环节开征物业税(房地产税),可以在房地产供需双方行为合理化导向上形成一种经济参数和税负约束。这种正面效应,一是可以增加住房市场上中小户型的需求比例,从而有利于集约利用土地促进城市化健康发展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二是可以减少已建成房屋的空置率,活跃租房市场,提高社会中不动产资源配置的效率;三是可以促使不动产投资、投机行为收敛,有利于减少住房价格过快上涨及其导致的市场大起大落的可能性,促进房地产业长期的健康发展。

政协委员孙继业也认为,很多城市房屋空置率已大大高于10%的国际警戒线,抑制购房投机最有效的方法是提高房产的持有成本和风险。

除此之外,赞成者认为,如果把土地出让金纳入物业税中逐年征收,给地方政府提供了稳定的收入,利于改变当前"土地财政"局面,防止土地出让价畸高,有助于降低房屋开发成本。

然而,反对者不甘示弱。政协委员、大连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表示,"很多人认为开征物业税以后房价马上就会下来了,这完全是理想,甚至是空想。"他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所有增加的税负最终都将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人大代表、怡和控股集团董事长王刚也认为,现行市场格局下,房地产的各项税费均由购房者承担,开征物业税会增加房地产投资和保有成本,使房价"水涨船高"。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杨红旭表示,长期而论,物业税开征后,房价的波动性会因此而减小,尤其是对抑制房价过快增长有一定正面功效;短期来看,对购房者的心理影响重于实际影响,将会出现房价下跌的预期。

二辩:何时征收?

关于物业税问题争论的第二个焦点是物业税开征的时机是否成熟。

众所 ,2009年商品房价格出现一轮过快上涨,部分热点城市商品住宅成交价格平均飙升40%左右;而伴随房价飞速上涨的还有部分城市过高的空置率问题。

由此,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当前开征物业税的时机已经成熟,投机性购房需求吹大了房地产市场的泡沫,如果放任泡沫膨胀,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未来将更难恢复。贾康也表示,目前是推行物业税改革一个很好的"时间窗口"。

但在另一部分人看来,此时言开征物业税为时尚早。

政协委员、山东经济学院房地产经济研究所所长郭松海指出,首先是确定物业税纳税人比较困难,目前缺少完整的房屋产权管理系统和地籍信息系统,物业税开征需要完整、准确和清晰的产权资料作为先决条件;其次,土地出让金是否并入物业税,也是一个难点;再次,征收物业税对现有房地产市场供求、价格,地方政府收入、企业利益和购房者利益影响重大,冲击很大。

此外,也有人认为,由于当前具备资质的、社会化的评估机构很少,对征收物业税的不动产进行评估比较困难。

事实上,早在2003年10月,十六届三中全会上曾提出,要"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其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陆续批准包括北京、深圳在内的十个省市进行物业税征收的"空转"试点(模拟操作步骤,没有进行实际收税)。

业内称,经过多年的"空转"试点,有关方面已积累了大量经验,可以作为开征物业税的重要参照。在评估方面,有权威人士透露,按照试点中的物业批量评估技术,比如广州,初步估计,不超过30人就可以解决广州市房地产两年评估一次的工作;另外,通过物业税模拟评税试点,有的试点地区基本探索了有关房地产信息统计问题。比如在某一个试点地区,仅用了半年时间,就把一个省会城市的房地产信息全部清楚掌握,而这些统计信息全部来自对当地物业状况十分清楚的街道居委会等,投入很低。

三辩:如何征收?

整体上,公众对于目前物业税的征收方法仍然是疑窦丛生。

到目前为止,多数建议方案均排除了对只拥有一套房的普通商品房购买者征物业税。

贾康在提案中表示,物业税方案设计上应注重"渐进",不求一步到位,力求尽快搭好和推出基本制度框架。建议实施初期,对一般的消费性住房不考虑实征,管理上很容易认定的独立别墅、豪华公寓则可先行实征,也可考虑对一定面积以下的"居民套自用住房"实行永不实征。

不过,一位人士表示,如果不对一套房征收,物业税最终也会失去意义,"当前好多人的房子均不是以自己的名字购买,排除范围太大,排查成本也太大。"

而复旦大学金融与资本市场研究中心主任谢百三教授,甚至抛出了开征物业税或使中国百万家庭妻离子散的言论。他认为,假定政府规定第二套房必须征物业税,为避税,一定会有几十万乃至几百万个家庭闹假离婚,以使离异后的户均住房少于2-3套房。

杨红旭表示,实际上民众不必过于担心,物业税的税基和税率将会遵循由小到大的演变过程,先征商业物业,后征住宅;先征营业用房,后征自用房;先征高档住宅,后征普通住宅;先征多套住宅,后征单套住宅。而且,依国外经验,还会对很多弱势群体的房屋减征和免征。

同时,业内人士指出,不排除今年或明年,十个"空转"省市中有城市开始试点"实转"。郭松海也提出过渡性建议:可以先开征房屋闲置税,然后再逐步开展物业税的征收。

贾康表示,鉴于物业税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建议有关方面积极征求公众、专家、各利益群体的意见和建议,在一些关键点上可采取听证会方式加强透明度和不同意见的沟通,通报"空转"试点地区的有关情况,增进各方对此项重要改革的理解与认同。(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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