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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开征窗口期:谁要交怎么交交多少

中国新闻网   2015-10-12 14:50

[摘要] 备受关注的房地产税法被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事实上,与“房地产税”一字之差的“房产税”试点,已在上海与重庆开展逾四年,但影响十分有限。在未来推进房地产领域税收改革深化的情况下,房地产税立法将走向何方?对百姓和政府的“钱袋子”产生哪些改变?

备受关注的房地产税法被列入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事实上,与“房地产税”一字之差的“房产税”试点,已在上海与重庆开展逾四年,但影响十分有限。在未来推进房地产领域税收改革深化的情况下,房地产税立法将走向何方?对百姓和政府的“钱袋子”产生哪些改变?

试点情况:对房价影响小涉及人群有限

2011年1月,上海与重庆率先试点向居民住宅收房产税。专家表示,两地房产税征收在实施中体现出的一些问题,对未来房地产领域整体税收改革也具有参考价值:

——对房价影响不大。根据中指研究院发布的报告,上海及重庆试点房产税的前3个月,两市住宅成交量分别下降46%和26%,比同类城市降幅高10至20个百分点,但成交均价并未出现明显下跌;第二年,两地成交量均呈现较大幅度的增长。数据显示,此后3年多,房产税试点对房价的影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对地方政府财政税收贡献不大。重庆房产税试征税的金额年均为1亿元左右。以2011年为例,当年重庆市对居民住宅征收税款1亿元,而当年重庆市本级财政收入2908.8亿元,房产税占本级财政收入的比重仅为0.03%;与重庆相比,上海的房产税征收虽然在值上要多,但其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同样很小。

——涉及人群有限。记者跟踪发现,由于房产税试点不涉及存量住房,其中上海试点中还有六条税收减免政策,这就使房产税试点没有产生巨大冲击力。在重庆,主要针对豪宅别墅的房产税征收标准,对房屋的面积和价格进行了极为严格的限制,这种几乎为豪宅“量身定做”的房产税征收方式后来被一些业内人士戏称为房地产界的“奢侈品税”。

未来征税难点

1 不动产登记何时完善?

国土资源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在2017年基本建成覆盖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这被业内看做是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制度乃至房地产税立法的重要前提。

尽管如此,业内人士认为从现实操作层面来说,不动产登记仍需加速。记者在多地采访得知,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存在诸多困难,其中包括地方部门协调配合难、登记专职部门人员队伍建设难、技术容易到位但机构难以到位等问题。

2 征收范围税率如何确定?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不同地方的楼市、政府税收、居民收入水平不同,房地产税的征收范围和税率如何确定是难题。同时,是否设置“免征额”也同样是立法难点之一。

经济学家贾康建议,中国的房地产税应在低端范围给予一定的免征税额,这样可以抑制投资投机性消费。广东省房地产行业协会会长蔡穗声表示,房地产税改革需要对拥有多套住房的高收入群体多收税,对中低收入群体免税乃至反哺。

与此同时,征税范围的难点还体现在防范征税“擦边球”上。此前在重庆,为了规避房产税,有人在独栋别墅间加盖附着物,绕过了“独栋”概念;还有开发商将一套单价远超房产税缴纳下限的大面积产权房分成“住房”和“车库”两个产权进行捆绑销售。

3 征税房价如何确定?

按照此前上海房产税试点的计税方法,试点以应税住房的市场交易价格作为计税依据,目前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评估价格,再按照税率计算缴纳。

但从现实情况看,房产评估价格如何确定却存在一定难题。记者暗访北京多个房地产中介公司发现,长期以来,出于避税的考虑,部分二手房交易的实际交易价格和官方系统登记价格差距较大,比如可以将实际每平方米5万元左右的价格“做”到3万多元。

从“房产税”到“房地产税

从2011年上海与重庆试点房产税,到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将以往“房产税”的提法转变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专家称“一字之差”意味着房地产领域的税收改革上升为房地产税体系建设。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如果新增税项同时不改变供需结构的话,后结果依然是加税。而经济学家贾康认为,“房地产税”既包括房产税,也包括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等相关税种。未来的房地产税改革方向并非单一针对住房保有环节收税,而是把整个房地产行业链条的税费简并,其终的大方向可能是结构性减税

另一方面,征收房地产税对于政府财政“钱袋子”的影响也将成为政策考量焦点。首先,比重将越来越大。上海中原地产研究咨询部高级经理卢文曦表示,房地产税的重要定位之一就是土地财政的替代者。从房产税试点看,显然仅对新增交易收税难以起到补贴财政收入功效,因此把存量也纳入征收范围是必然选择。

其次是收入稳定。一段时间以来,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过于依赖,楼市一旦有大幅波动,地方经济也会受到影响。专家认为,房地产税一旦开征,将成为地方政府稳定的税收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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