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全国人大:正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房产税试点扩围或暂缓

第一财经日报  2014-03-05 08:02

[摘要] 房地产税立法研究工作已纳入全国人大工作议程。3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发言人傅莹在新闻发布会上回应“税收法定”问题时表示,全国人大将更好地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重点加强对新税种的立法工作。她透露,全国人大正在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工作。

房地产税立法研究工作已纳入人大工作议程。3月4日,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发言人傅莹在新闻发布会上回应“税收法定”问题时表示,人大将更好地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重点加强对新税种的立法工作。她透露,人大正在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工作。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傅莹的表态对于房地产税立法来说,是积极的信号。与此同时,房地产税立法意味着将以更高层面调整相关关系。房地产税与之前的房产税概念并不完全相同,在立法之前,房产税试点扩围或暂缓。

据傅莹透露,当前社会上广泛关注的房地产税、环境保护税等税种的立法工作,目前人大正在研究推进中,并将注意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

傅莹表示,现阶段中国18个税种中,仅有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车船税3个税种是人大立法征收,而其他15个税种则是人大授权国务院通过制定税收的暂行条例来征收。

傅莹说,未来人大一方面将尽快推动此前授权国务院制定的税收暂行条例能够上升成为法律,尤其是一些经过实践检验比较成熟、具备立法条件的;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新税种的立法工作。

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发言人傅莹对于人大正在研究推进房地产税的表态,传递出了积极的信号。他认为,傅莹有她的身份所在,不会凭空做出上述表述,这意味着房地产税立法在人大层面已经开始启动。

政协委员、财政部副部长朱光耀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现阶段人大确定全面推进房地产税立法进程,是有综合考虑的。

“立法需充分反映公众诉求。”朱光耀指出,现阶段首要的是要步入立法的进程,人大经过调研,倾听各方面的意见,集思广益,从而步入立法进程。此后,需再经过一审二审三审反复征求意见,反复完善立法。

贾康认为,现阶段已开始推进立法进程,但在立法进程中是否还会有新的试点推出,还有待观察。

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认为,如果人大启动房地产税立法工作,房产税试点扩大或将暂缓。

陈国强表示,房地产税与之前的房产税不尽相同,房产税类似于之前的物业税,但房地产税却是关于房子的所有有关税种的整合。“我国现在有关房地产的税种从前期土地出让到开发,从销售到交付使用,从持有环节到二手房交易环节,税种繁杂,这也可以预期房地产税立法推进过程将较为缓慢。”

资料显示,现行房产税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是指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作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2011年1月28日,上海、重庆宣布开始试点房产税,上海只针对增量,征收对象为上海市居民新购房且属于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本市居民新购房,税率暂定0.6%;重庆则涉及存量与增量,征收对象是独栋别墅高档公寓,以及无工作户口无投资人员所购二套房,税率为0.5%-1.2%。但试点效果并不明显。

而对于房地产调控,陈国强表示,房地产税的作用与房地产调控并无直接关系,在其出台之前,不动产登记、住房信息联网等将先期进行。房地产税则不能着急,需要按照立法流程,按照设计路径有序推进。

沪版房产税常见问题全方位解读 中国新闻网

在上海买房,哪些人要缴房产税?税率如何确定?有无免除规定?尽管上海开展房产税试点已历时3年多,但仍有不少“新上海人”乃至户籍市民仍不清楚房产税相关规定。为此,对沪版房产税相关规定进行一番全方位解读,仅供读者参考,如有变化以政策实时规定为准。

三类免征对象界定1.本市居民家庭原来已拥有一套住房,因为改善居住条件而新购住房的,新购住房先按规定核定征免房产税,当其在新购住房后的一年内出售家庭原有住房的,对新购住房已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2.对本市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购、且属该子女家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3.对于在本市工作生活的、符合规定的非本市居民的基本居住需求给予优惠:一是:对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二是,对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三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其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三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三年且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征免认定如何进行对于新购住房的,购房人在办理房地产登记前,应按照地方税务机关的要求,主动提供家庭成员情况和由市房屋状况信息中心出具的其在本市拥有住房相关信息的查询结果。地方税务机关根据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新购住房是否应缴纳房产税予以审核认定,书面告知购房人。对于应税住房发生权属转移的,原产权人应缴清房产税税款。

交易当事人须凭地方税务机关出具的认定结果文书,向登记机构办理房地产登记;不能提供的,登记机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征收对象具体包括两类:一是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二是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统称“应税住房”)。

除上述征收对象以外的其他个人住房,按照国家制定的有关个人住房房产税规定执行。

计税依据与税率新购住房是指2011年1月28日起购买的住房,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网上备案的日期为准。

计税依据:交易价格的70%。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中,将应税住房计税依据确定为参照应税住房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确定的评估值。试点初期,暂以应税住房的市场交易价格作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税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

适用税率:实行0.4%~0.6%差别化税率。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实行差别化的比例税率,即适用税率暂定为0.6%,但对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可暂减为0.4%。

上述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由市统计局每年公布。

年应纳房产税税额(元)=新购住房应征税的面积(建筑面积)×新购住房单价(或核定的计税价格)×70%×税率。

比如,根据市统计局公布的2013年度本市新建商品住宅平均销售价格,对购房合同网上备案日期在2014年的,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超过32384元/平方米的,个人住房房产税税率适用0.6%;低于32384元/平方米(含),税率适用0.4%。

征税面积如何计算对本市居民家庭给予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扣除。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为居民家庭新购住房面积和其他住房面积的总和。

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中,对本市居民家庭给予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住房面积(建筑面积,下同)扣除。即,对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含)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按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为居民家庭新购住房面积和其他住房面积的总和。

本市居民家庭中有无住房的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的,经核定可计入该居民家庭计算免税住房面积;对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居民家庭,免税住房面积计算办法将另行制定。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特价房长沙官微

有专业有态度有房源有优惠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